28日
2025年11月

在泰國,主管食品接觸材料的是泰國衛生部(MOPH)下屬的技術機構泰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其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監管分為上市前檢查和上市后檢查。除此以外,泰國工業部下屬的泰國工業標準協會(TISI)負責制定食品接觸材料標準,目前已制定多項強制性和自愿性標準。
泰國的食品接觸材料法規體系在東盟國家中相對較為完善,其上位法為1979年頒布的《食品法》(Food Act, B.E.2522),主要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的框架性要求。與絕大多數國家一樣,泰國也是按照材質對食品接觸材料進行分類管控,針對特定材質,MOPH發布了三個通告,包括《關于食品容器、食品容器的使用、禁止用于食品容器的物質的質量或標準》(No.92 B.E. 2528)、《關于塑料容器的質量或標準》(No.435 B.E. 2565)、《關于奶瓶和嬰幼兒牛奶容器的質量和標準》(No.369 B.E. 2558)。
除上述三個通告外,TISI針對具體材質還制定了多個標準,包括TIS 1136-2536 (1993)《粘貼膜》和TIS 2440-2552 (2009) 《不銹鋼湯鍋》2個強制性標準,及多個針對樹脂和化合物、塑料、金屬、陶瓷和玻璃、橡膠的自愿性標準。

泰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框架體系
《關于塑料容器的質量或標準》(No.435 B.E. 2565)
No.435 B.E. 2565通告于2022年發布,替代2005年發布的No.295 B.E. 2548公告,適用于塑料容器,共14條內容,涉及術語定義、適用范圍、技術要求、再生塑料及其他要求。
· 一般要求

· 技術要求
允許使用的塑料材質大類共13種,包括通用的總遷移量、19項重金屬、26項芳香族伯胺遷移量及針對各個材質的特殊遷移限量。
· 再生塑料要求
定義了初級、二級和三級回收工藝,并根據不同工藝規定了不同的管控要求。
· 盛裝牛奶或奶制品的塑料包裝特殊要求
材質必須是聚乙烯、乙烯1-烯烴共聚樹脂、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料。
1. 關注最新法規動態
2025年3月13日,TISI通過WTO發布G/TBT/N/THA/671/Rev.2通報,計劃對食品接觸用不銹鋼材料及制品強制實施泰國工業標準TIS 3206-2567(2024),適用于食品接觸不銹鋼容器和器具,分別為碗、飲料容器、筷子、長柄勺、叉子、煎鍋、食品容器、餐盤、湯勺、盤子、鍋、餐刀和勺子,提醒相關企業關注該標準的實施動態,及時做好合規應對。
2. 進口泰國陶瓷、搪瓷制品額外關注
針對進口泰國的陶瓷制品和搪瓷制品,泰國商務部還發布了《用于食品包裝的陶瓷容器和搪瓷容器》(B.E. 2551,2008),對進口泰國的四種類型和用途的陶瓷容器和搪瓷容器規定了鉛和鎘的限量要求。此外,商務部還要求,進口泰國的陶瓷和搪瓷容器應向泰國海關提供衛生證明,注明產品生產國和容器中鉛和鎘的遷移量。若進口商未能提供衛生證明,泰國海關將扣押進口貨物,取樣交由指定機構檢測。
3. 特別關注盛裝嬰幼兒食品的容器,泰國制定了較為嚴格的規定,不僅在No.435 B.E. 2565公告中提出了盛裝嬰兒配方牛奶的塑料容器要求,還在No.369 B.E. 2558公告中,對奶瓶和嬰幼兒牛奶容器提出了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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